国有资产管理制度(6)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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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对方拟用于置换资产的基本情况说明、是否已被设置为抵押(担保)物等;
6、双方草签的置换协议;
7、对方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报废和报损审批流程图
用车、股权处置和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处置事项,以及处置原值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资产处置事项。
资产报废或报损需提交的材料
1、报废(报损)申请文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二)》;
3、能够证明盘亏、毁损以及非正常损失资产价值的有效凭证,如债权有关凭证、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固定资产卡片、盘点表及产权证明等有关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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