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说明(8)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说明
三、各类用地指标变化情况分析
(一)市级指标落实
现行规划中儋州市的主要调控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人均城镇工矿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园地、林地等预期性指标,本次规划调整遵循既要保证原规划的落实,又要考虑地方实际发展需要,按照“总量平衡、规模控制”的修改原则,对原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给予充分落实,对预期性指标结合实际情况,尽量做到与原指标一致。调整前、后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见表3-1。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
原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5294.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8827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在综合考虑规划期间建设占用、生态退耕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和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情况,最后拟定规划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这两项指标与原规划保持一致。
2、园地和林地指标
原规划2020年园地面积不少于70113.00公顷,林地面积不少于89219.00公顷。本次规划调整根据当地实际和在规划期内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以及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情况,结合省下达控制指标,拟定规划期园地、林地控制指标分别为98454.91公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