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说明(3)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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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说明
一、规划调整的背景
(一)前期工作回顾
《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6年开始编制,2009年5月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实施以来,在科学配臵土地资源,促进儋州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随着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西部中心城市”等宏观战略的提出,儋州市土地利用形势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现行规划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鉴于上述情况,儋州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27日向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发函申请开展规划评估和调整(儋府函[2012]252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回函(琼土环资函[2012]1894号)同意后,市政府立即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工作。并在2012年12月组织专家对《<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经行了评审。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儋州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月向省厅发出《关于申请调整<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函》(儋府函[2013]17号),在取得省厅回函后(琼土环资函[2013]710号),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