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管理制度(8)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产业园的园区管理制度。
1、园区物业部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2、为了加强园区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园区内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治安管理制度。
二、出入园区的管理规定
园区大门是保障入住业主安全的关键,为保证园区内的工作秩序,从严管理,特制定此项管理规定。
(一)本制度适用于出入园区的所有人员和车辆。
(二)凡本园区各单位职工及其自备车辆,凭出入证进出本园区,检查工作由门卫保安负责。具体事宜如下:
1、园区员工应凭入区企业单位的工作证或胸卡进入园区,无工作证或胸卡的须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
2、自行车进出园区时,骑车人须下车推行;
3、机动车进入园区应出示出入证,并减速慢行;
4、货运机动车及旅行机动车出门时,一律停车接受检查。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须遵循以下规定:
1、联系工作人员,进入园区前须在门卫室办理来客登记手续,经门卫保安许可后方可进入;
2、外单位机动车来园区送货、提货和联系业务时,需要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保安许可后方可进入。
(四)物品出园区时,须凭园区统一使用并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出门条,经门卫保安验证后方可通行。遇有特出情况须提前向物业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放行。
(五)以下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园区:
1、小商贩、修补、收旧、乞讨、推销等流动闲杂人员;
2、未经许可进入园区的出租车、三轮车;
3、携带猫、狗、鸟、鸽及其它动物者;
4、携带易燃、易爆等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物品者。
(六)对违反上述制度条款者,门卫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科技园区。
三、园区治安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科技园区治安管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园区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