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产业园的园区管理制度。
篇一:园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兴富祥科技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园区环境与卫生管理
第一条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综合楼)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
第八条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第九条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三章、水电管理
第一条水电费的价格以相关主管门规定之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15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2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
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5%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1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四章、园区餐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