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标准J11973-2012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20)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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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凸窗、落地窗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1凸窗窗台与地面<0.30m且净高≥2.10m的,按落地窗计算建筑面积;凸窗窗台与地面≥0.30m时,按凸窗,不论高度不计算建筑面积;凸窗净高≥2.10m且凸窗进深≥1.00m时,凸窗计算建筑面积,否则不计算建筑面积;净高≥2.10m的落地窗,不论进深,计算建筑面积(图4.2.5-1)。
2窗体未凸出外墙的窗(图4.2.5-2a)、或窗体上(下)方凹入部分以各种类型建筑材料封闭的窗(图4.2.5-2 b、c)均不视为凸窗,当净高≥2.10m时,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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