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9)
时间:2026-01-18
时间:2026-01-18
方向开启气相阀和液相阀,并注意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数据变化情况; 要认真检查设施运转是否正常,并按时加润滑油,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泵; 装卸作业完毕,先关闭球阀,再关闭紧急切断阀;
打开排气阀,排出残留气体,拆下装卸软管,盖上接头盖,关闭排空阀。
5.4.2.8.2.4 发生下列异常情况时,一律不准灌装,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可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
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 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输的;
雷击、暴风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
5.4.2.8.2.5 禁止采用蒸汽直接灌入罐(槽)体内升压或直接加热罐(槽)体的方法卸余液。卸液后,罐(槽)内必须有规定的余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4.2.8.2.6 运输途中应严密注视车内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继续运行。
5.5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5.5.1. 资质认定
5.5.1.1公路运输企业的资格审查,主要依据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
具有 10 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5 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