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论文(16)
时间: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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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正版论文
求国内汽油生产企业以其各自1990年生产的汽油的质量作为基线,即最低标准,而进口汽油的质量则必须符合美国环保局制定的固定基线的要求。此外,如果进口汽油是来自一个1990年产油量的75%出口到美国的外国炼油企业,那么,这类汽油的质量则适用该外国炼油企业自己的基线,即该企业1990年所生产的汽油的质量标准(这一规定简称“75%规则”)。在“美国汽油标准案”中,美国借口保护环境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在美国国产汽油与进口汽油之间、在美国的不同汽油进口国之间适用不同的质量标准,从而设置了限制委内瑞拉、巴西等外国汽油进口的贸易障碍。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关对该案做出结论:认定该规则在其实施中构成了“无端的歧视”和“伪装起来的对国际贸易的限制”,从而确认了美国设置这种绿色贸易壁垒的非法性。5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以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有关国际公约、法规、标准和进口国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在国际贸易中对不符合国际和进口国国内关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健康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商品实行限制或禁止进口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可以是软性的贸易壁垒措施,即通过对市场和产品生产的影响,它是可以克服的壁垒;可以是中性的壁垒,即合理合法采取贸易措施以真正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也可以是硬性的壁垒,即以保护环境之名达到贸易保护之实的贸易措施。
2.2.2 绿色贸易壁垒的特征
由于绿色贸易壁垒是新兴起的一类贸易壁垒,而且其正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笔者认为,绿色贸易壁垒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 广泛性
所谓广泛性,是就绿色贸易壁垒所涉及的产品范围、产品周期、涉及领域、自5WTO:ReportofthePanelUnitedStates-StandardsforReformulatedandConventionalGasoline,inInternationalLegalMaterials,Vol.35,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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