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住房保障规划(6)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泸西县保障住房建设规划
十三、资金保障
在县级配套资金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地抓好以下工作,落实资金保障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1、促进住房保障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化,着重建设各类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房;加强保障型住房对中低收入户籍人口和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住人口的保障作用,提高保障型住房对城市相关产业园区的居住配套功能。
2、全县年度土地出让金的一定资金应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资金监管,促进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资金合理、节约使用。
3、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与销售过程的监管,进一步落实限制经济适用房转让的相关规定。
十四、空间布局指引
以总体规划确定的“疏解东部、控制北部、整体向西、适度向南”的空间发展策略为前提,落实近期规划确定的“开发新区、外延产业、完善功能、提升环境”的目标坚持以新区建设为主,老城区改造为辅的原则,贯彻实施“北拓、南优、西进”的空间发展策略,推进重点地区(花生地片区)的发展,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
十五、配套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息监管和正确的舆论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1. 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内部认购、违规促销等违法销售行为,规范商品房市场秩序。
2. 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披露的监管,改进统计方式,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3. 针对市场不正常的炒作行为,加强正面的舆论宣传,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城市规划方向理性投资,合理引导城市预期和消费心理。
4. 进一步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和哄抬房价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对预售监控款的全程监控。
(二)进一步发展住房二级和三级市场。
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中介市场管理的措施,规范引导住房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健康发展,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供应,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缓解一级市场需求,达到稳定房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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