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住房保障规划(4)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泸西县保障住房建设规划
1、《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建房〔2010〕65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145号);
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22号);
6、《红河州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若干意见通知》(红政发〔2010〕64号);
7、《泸西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
8、《泸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9、《泸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10、国家、省、州的其他相关政策及泸西县实际情况。
八、规划范围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经济发展需求,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拉开城市框架, “北拓、南优、西进”的城市发展战略。因此,拟定泸西县2011年至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范围为:《泸西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5—2020》及《泸西县住房建设用地规划(2010 — 2012)》划定的规划范围,包括城北新区(阿庐文化中心片区)、县城东北片区和旧城区改建。
九、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十、总体目标
本规划以实现和谐社会及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根本目标,通过宏观的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引导和建立符合泸西实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以满足泸西人民的住房需求和县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2.25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150000平方米、3000套。
十一、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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