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住房保障规划(2)

时间:2025-04-20

泸西县保障住房建设规划

当前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主要是民政部门所确定的“低保”户,而一些刚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住房困难群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些群体还将不断地扩大,如果这些群体的住房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会严重影响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2、收入线划分困难,监督难度大。

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应该保障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也应保障那些既买不起房又非低保的住房困难户,随着保障对象范围的逐步扩大及保障群体的多元化,调查落实保障对象的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由于我国没有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收入申报机制,居民的“隐形”收入没有办法统计,因而划分居民收入线的基础将变得很薄弱,实施起来也非常困难,且在对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的过程中,监督管理的难度也非常大。

3、县级配套资金压力非常大。

按相关文件精神,上级补助资金仅为700元每平方米,县级配套资金压力非常大,要保证廉租住房建设顺利进行,只有通过配建商品用房、先租后售等方式,才能形成有效的资金链,一旦某个环节错失,建设资金将无法得到保障,但从目前推行的先租后售工作来看,廉租房的出售效果并不是太理想,回笼资金的难度仍然很大,资金紧缺问题不容忽视。

二、基本形势分析

(一)保障对象分析

截止2010年7月底,城区居民总户数34611户,总人口为115920人,户均3.2人,人均住房面积为30.37平方米。廉租住房应保障的对象有2362户(含圭山676)、5446人,通过“十一五”期间实施廉租住房工程,可以解决1319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困难问题,剩余的1043户,通过2011年至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基本可以全部解决。但是随着住房保障对象的拓宽,保障对象的多元化,泸西的住房保障对象预计将以20%速度递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将随之加重。

(二)政府保障能力分析

由于泸西县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城市综合建设发展资金尚不充裕,同时城市低收入人群数量较大,所以规划期内解决存在困难很大。泸西县财政预算可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仅能根据国家和省、州相关文件进行资金配套,完全靠自身力量很难在规划期内完成规划目标。因此泸西县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上,除了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渠道扩大廉租住房房源外,还需要尽量争取国家和省、州的相应资金配套支持和政策支持。

三、解决思路

“十二·五”规划期内,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住房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住房供求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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