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住房保障规划(5)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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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保障住房建设规划
1、 2011年,计划投资4500万元,建设廉租房30000平方米、600套。其中:城区廉租住房20000平方米、400套,圭山廉租住房10000平方米、200套。
2、2012年,计划投资4500 万元,建设廉租房30000平方米、600 套,其中:城区廉租住房20000平方米、400套,圭山廉租住房10000平方米、200套。
3、 2013年,计划投资4500万元,建设廉租房30000平方米、6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00平方米、400套;旧住宅区整治10000平方米、200套。
4、2014年,计划投资4500万元,建设廉租房 30000 平方米、600套。其中:建设廉租住房20000平方米、400套;旧住宅区整治10000平方米、200套。
5、2015年,计划投资4500万元,建设廉租房30000平方米、6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00平方米、400套;旧住宅区整治10000平方米、200套。
十二、土地供应管理的政策与策略
(一)继续加大住房用地的储备和供应,尤其是政府保障型住房的用地供应。
按照住房发展规划目标,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尤其是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规划期内每年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5000平方米。
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针对县城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现状,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规划期内,在符合规划控制原则和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房建设的容积率。
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二)加强住房开发建设管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加强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应建立并完善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竞地价、竞房价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招标出让。
落实住房开发项目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各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商品住房、政府保障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三)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根据造成土地闲置的不同原因,采取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土地置换、政府招标拍卖、依法收回并纳入土地储备等各类办法,对闲置土地积极予以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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