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思考(3)
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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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共同举办,来自丹麦、埃及、挪威、法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名官员和专家学者参加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立法国际研讨会”上,专家们指出:
民族民间文化是人类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人类多样性和创造性的重要前提。
当前,民族民间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损坏,甚至在加速消失,其结果不仅像许多物种的灭绝影响自然生态环境一样影响着文化生态的平衡,而且必将束缚人类的创造力,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全面进步。
因此,加强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关系到不
① 同文明、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与平等,而且关系到人类共同的命运和前途。
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传统文化,重新被引入国人的视野,作为传统文化核心组成部份和生命力源泉的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重新引起国人的重视;
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与保护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地方法规:
2000年2月12日,国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
2005年6月17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
2002年7月30日贵州省制定《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2005年3月1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关于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与保护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地方法规中,都把学校教育作为保护和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的一个主要的渠道加以规定。 ① 《人民日报》200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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