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8)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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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司机和车辆实行专人专车,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司机之间交换驾驶。如需外借或换车,必须提前报告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车辆维修事前征得局长同意,由办公室主任随车,到局定点修理点维修,维修结束后由办公室和计财人员共同核算维修费用,办理结帐手续,局长审核签字后报销入帐,未按程序办理的,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五条 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出车一律经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审批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出车单,凭单在指定地点加油。需在外地临时加油的,回单位向办公室说明后核报。
第六条 到县各机关拿取文件,没有特殊急事,原则上不派车。
第七条 局办公室行使管理职权时,既要科学安排、热情服务,又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办公用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物品的保养和维护。
第二条 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电脑、打印机耗材、打(复)印纸张等办公用品要尽量做到物尽其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