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县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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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财字 2009 31 号
关于印发《田林县乡财县管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08年新增乡财县管改革试点县名单的通
知》(桂财预[2008]121号)和田林县政府《关于印发田林县乡镇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田政发[2009]42号),为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全面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现将《田林县乡财县管改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田林县乡财县管改革实施细则》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乡镇财政 改革实施细则
抄 报:自治区财政厅;百色市财政局。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审计局、 国税局、地税局、县人民银行、人劳局。 田林县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23日印发
(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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