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核发(重新注册)
时间:2025-12-25
时间:2025-12-25
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核发(重新注册)
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核发(重新注册)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核发(重新注册)
二、行政许可内容: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重新注册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6号令)
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许可条件:
1、企业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
2、有下列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在30天内作变更重新注册:
(1)型号、规格;
(2)生产地址;
(3)产品标准;
(4)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
(5)产品适用范围。
3、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管理类别发生改变的,企业应当在6个月内作变更重新注册。
4、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受生产企业委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六、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应通过企业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5.157.143)网上申报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核发(重新注册)的电子版申请材料(网上申报操作指引.pdf),并取得预受理号,企业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该预受理号。
七、申请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1、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资料编号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资料编号3、原医疗器械注册证;
资料编号4、有承检资质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原件); 资料编号5、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应有检测机构签章)
上一篇:现代性过程中的传统和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