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号 江西金凯针纺有限公司 凤凰山工业厂房(8)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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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由委托方与安义县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2月签订,宗地编号为360105090004k,宗地总面积为20000平方米,坐落于安义工业园区,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合同出让年期为50年,合同出让金额为170万元,目前已支付全部出让金,建筑容积率不低于0.60,建筑限高为18米,建筑密度不低于50%,绿地率不高于20%。
四、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
抵押价值。
五、估价时点:2009年4月13日。
六、价值定义:本报告评估对象在目前状况下,于估价时点的市场价格。 七、估价依据:
a) 委托方与本估价机构签订的房地产估价委托书; b) 《房屋所有权证》; c) 《国有土地使用证》;
d)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f) 《安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g)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h)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i) 《城市土地估价技术规程》;
j)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次修正); k) 估价对象现场勘察记录;
l) 委托方提供的与本次估价相关的其他资料; m) 本估价机构掌握的房地产市场相关资料; 八、估价原则
本估价报告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基本原则下,结合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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