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4)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0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房屋竣工面积达不到5万平方米以开发投资计算开发业绩的,房屋竣工面积应不少于3万平方米,开发项目在昆明市主城区的近三年总投资额应不少于
1.5亿人民币;开发项目在其它市县区的近三年总投资额应不少于1亿人民币;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持有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以上资格的专职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它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五、申请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电子文档);
2.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正;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4.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5.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6.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经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持有初级以上职称的统计人员1人(复印件1份,验原件);
8、近二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文件,如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9.近二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的文件(复印件1 份,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10.近二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原件1份,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验原件);
11.近二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