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10)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0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五条至十一条、第十七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3.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4.有政府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法律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
五、申请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二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电子文档);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3.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4.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5.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经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复印件1份,验原件);
6.经政府批准的开发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土地证拟批复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第十条。
六、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人向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核验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单——市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