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时空观的嬗变及其当代意义_韩宝华(18)

发布时间:2021-06-07

就必须要有一个上下、左右、前后的空间观念,否则就无法确定事物的方位。同时,康德还认为空间不是概念,“空间决不是关于一般事物的关系推论的概念,或如人们所说,普遍的概念,而是一个纯直观。”[11]因为空间关系不是概念之间的推理或概括关系,而是一种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我们的空间观念是一个单一的整体,它先于空间的每一个部分,并且性质相同。空间不像概念那样把不同的对象包含在其中,具有特定的外延。对空间的直观融合了无数对象,它可以无限延伸,所以,空间是一个感性纯直观。

康德对空间概念的这些解析和结论,都不外乎是要反复说明,空间只有观念性,而没有客观实在性,它既不表现物自身的性质,也不表现物自身的相互关系。他所谓空间是没有物质的空间,是没有可以与感性相应的真实事物的空间。它是没有客观的主观,没有内容的形式,没有对象的直观,没有对一切事物的感觉的先天表象。康德把人类的认识的起源追溯到纯粹直观,并把纯粹直观归结为空间,使它成为一种纯粹形式,也就是使它成为一个模子,用它去铸造各种事物。

对于时间,康德认为时间和空间类似,也是人们头脑所固有的一种感性直观形式,不仅不依赖于人的经验,而且是人们经验的前提。他说:“时间不是什么从经验中抽引出来的经验性的概念。因为如果不是有时间表象先天地作为基础,同时和相继甚至都不会进入到知觉中来。”[12]也就是说,只有在时间里,才能在同一对象里看到“彼此继起”,如果时间表象不是先天的(内部的)直观,就没有一个概念能使我们理解变化之所以可能。

康德认为,时间不是自身存在的事物,也不是事物的客观规定。所以,抽去时间直观的一切主观条件,时间就不存在了。如果时间附属于事物自身的规定或秩序,那它就不能先于对象并作为对象的条件,而且也不能由综合命题先天地被认识和被直观了。只有时间不过是主观条件,直观才有可能。这样以来,时间作为内直观形式,才能在对象之前先天地被表象。

时间不同于空间的地方,在于它是内感的形式,即直观我们自身及其状态的形式。时间不能作为外部现象的规定,因为它与形体、位置等无关,只与我们内部状态中表象间的关系相关。时间是一切现象的先天的形式条件。空间限于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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