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北京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全国性法律、法规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物业项目负责人对《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的了解、熟悉和掌握情况。
(二)基本要求
掌握:《物权法》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及《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熟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主要内容;
了解:《民法通则》、《消防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与物业管理密切相关的规定条款。
(三)要点说明
1.《物权法》中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2.《物权法》规定的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内容;
3.《物权法》规定的业主行使共有部分共有权的内容;
4.《物权法》规定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前提条件;
5.《物权法》中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车位、车库、物业管理用房等所有权归属的内容;
6.《物权法》中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内容;
7.《物权法》中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规则;
8.《物权法》规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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