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产业的商业模式研究_陈元志(4)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移动支付产业的商业模式研究
项目,但并不一定适用于更昂贵和复杂的服务和消费活动。服务和内容提供商面对移动网络运营商的强势控制,会变得更加消极和被动。服务和内容提供商会倾向于通过互联网切入到移动通讯领域。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一般仅仅提供接入通道,但并不过多控制服务和内容提供商。
(二)“强运营商—弱银行联盟型”篱笆公园模式移动网络运营商为了克服绝对控制模式中大额账单引致的信用和拖欠风险,会考虑与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对于小额账单项目,网络运营商继续使用预付费及后付费的月账单的篱笆公园模式;对于超过一定额度的消费,网络运营商考虑将部分后台结算业务与金融机构合作。移动网络运营商与金融机构合作能够部分转移支付相关的风险,但是由于移动网络运营商仅仅选择将部分后台支付系统与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其直线一体化的运作特征仍然没有本质改变。移动网络运营商直接从事大额账单的支付业务还会涉及从监管部门申请牌照的问题。
封闭的篱笆公园模式与开放的直销网购模式各有
利弊,二者融合能够派生出很多混合模式。比如日本通讯网络运营商NTTDoCoMo建立i-mode平台,通过i-mode平台直接提供一系列服务,i-mode平台也同时展示大量其他服务提供商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可以自由选购,消费者选购其他服务商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结算账单服务并不必须通过NTTDoCoMo的结算系统。NTTDoCoMo为了能更加一体化的控制和影响移动支付相关的价值网络,该企业并购了一家银行和一家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奥地利的移动网络运营商Mobilkom为了更好地拓展移动支付业务,创立了从事银行业务的子公司,这家企业将移动支付业务主要应用于自动贩卖机。另一方面,也有银行成立移动网络运营商的案例。比如,德意志银行成立Rabo通讯公司,其中Rabobank将移动通讯业务与移动支付业务结合在一起。
图5
“篱笆公园—直销网购”的混合模式
图3“强运营商
—弱银行联盟型”篱笆公园模式
(五)“第三方支付”的经纪人模式
经纪人是在整个价值网络中组织能力超强的中间
人,起到协调利益各方搭建价值网络的功能。用户通过移动网络运营商接入到中间人,中间人致力于方便交易达成和降低交易成本。中间人的存在使得众多商家和众多金融机构不需要预先达成协议。当用户发生消费行为时,中间人可以动态促成商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结算关系。如Amazon的移动支付,消费者可以在协议商户的网站使用Amazon移动支付的服务,通过预先注册的银行卡实现购买行为,Amazon的移动支付主要针对互联网支付市场。
(三)“支付网络—银行联盟型”直销网购型模式直销网购模式中消费者直接与商家及服务提供者接触进行移动商务活动,支付结算和账单业务完全由支付网络以及金融机构提供,这种模式类似于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万事达、维萨和银联等支付网络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就能够控制大规模移动支付市场的相关结算业务。网络运营商在这种模式中不再垂直整合所有服务和内容,网络运营商更多是作为提供服务的通道入口。商家和服务提供者可以和多个网络运营商合作,更多的竞争使消费者能获得更具多样性的服务。对于商家、服务提供者以及网络运营商来说,这是一个更加开放的平台,拥有更多公平竞争的机会。网络运营商不能控制账单和支付,并不意味着网络运营商不能同时既提供通路又提供服务,但是运营商提供服务需要和其他服务提供商同台竞争,不能通过选择并限制服务供应商的数量来获取溢价。直销网购模式类似于互联网环境的电子商务,能够促进移动商务良性发展。移动商务的蓬勃发展也有利于增加移动网络运营商在连接和流量等核心业务的发展。
图6“第三方支付”的经纪人模式
(六)“第三方支付—微支付集成型”经纪人模式针对有些数码信息产品成本几乎为零、价格非常廉
价的特点,微支付集成商采用积少成多形成规模经济的作法,使得商户能够收付更大的金额,消费者能够通过一段时间累计账单,金融机构能够有利可图地获得更大的微支付市场份额。微支付集成商的例子有Peppercoin(www.peppercoin.com),Mollie(www.mollie.nl)。篱笆公园模式非常擅长微支付,但是篱笆公园面对3G的到来,
EnterpriseEconomy
2012年第8期(总第384期)
图4“支付网络—银行联盟型”直销网购型模式
(四)“篱笆公园—直销网购”的混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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