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一、党务公开内容应严格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负责人提出,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批准后,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
二、 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内容审核批准表》,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拟公开的内容做全面审核,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
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签批同意后及时按规定进行公开,并做好资料归档和建议意见的收集处理工作。
六、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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