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管理办法(7)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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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设区市星评委收到饭店申请材料后,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的要求,对申报饭店进行星评工作指导。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饭店,于每年1—3月和7—8月期间向省星评委递交推荐报告。
2.审查与公示。省星评委在接到设区市星评委推荐报告和饭店星级申请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完成申报审定等工作,并在江西旅游网公示。
3.评定检查。省星评委于每年4—6月和9—12月期间委派二到三名省级星评员,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对申请四星级的饭店进行评定检查。评定检查工作应在36小时内完成。检查未予通过的饭店,应根据省星评委办公室反馈的有关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不少于1个月。饭店整改完成,并经设区市星评委核实后,省星评委再次安排评定检查。
4.审核与批复。省星评委于每年7月至12月召开省星评委领导会议,对申请四星级的饭店进行审核。对于经审核认定达到标准的饭店,省星评委做出批准其为四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并在江西旅游网进行公告。
(三)一星级至三星级
1.一星级至三星级饭店的评定程序,由各设区市星评委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四、五星级评定程序执行。评定时间在24小时内完成。
2.为强化对三星级饭店评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各设区市星评委在批复前,应将整套评定检查资料的复印件报省星评委审核。省星评委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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