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专家评标实务(14)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特别提示: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评审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1.价格分权重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汇总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问题
3.分公司授权问题
4.分供应商评审投标文件的问题
5.对投标报价有影响的内容不容澄清
四、如何提高评审效率问题
在评标工作中,经常出现一天或半天要评10多份标书,时间紧、任务重,如何提高效率,保证评审结论的准确性与客观性。
评委会,尤其是组长需要做好评审工作的组织,牵好头和并可以对投标文件的初审部分进行适当分工,分工审查和交叉审查、汇总,在完成初审的前提下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在比较与评价阶段,对客观要素的打分评审部分也可以实行分工加复核;主观部分独立评审,这样可以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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