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线路维修规则(1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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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了轨道、线路、道岔的大修、维修及养护规则和标准
式中Vmax =线路容许速度,————或————大于
9Vmax 7Vmax2‰时,按2‰计算,以下同。
二、复曲线的两超高不相等时,应在正矢递减范围内,从较大超高向较小超高均匀顺坡。
三、同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直线长度,应不短于25m。不足25m时,可在直线部分设置不短于25m的相等超高段;在困难条件下,可在直线部分从较大超高向较小超高均匀顺坡。
四、反向曲线两超高顺坡终点间的直线长度,应不短于25m。不足25m时,正线上可不短于20m,站线上可不短于10m;在困难条件下,可按不大于顺坡;必要时,超高顺坡可延伸至圆曲线上,但7Vmax圆曲线始终点的未被平衡欠超高,不得超过第3.7.1条的规定。
五、特殊条件下的超高顺坡,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第3.7.4条 轨距是钢轨头部顶面下16mm范围内两股钢轨作用边之间的最小距离。直线轨距标准为1435mm。曲线轨距按下列规定标准在里股加宽。
一、新建、改建及线路大修或成段更换轨枕地段,按表3.7.4—1(略)规定的标准。
二、其他线路按表3.7.4—1(略)规定的标准逐步调整,在未调整前可维持表3.7.4—2(略)规定的标准。
第3.7.5条 曲线轨距加宽递减
一、曲线轨距加宽应在整个缓和曲线内递减;如无缓和曲线,则在直线上递减,递减率一般不得大于1‰。
二、复曲线的两曲线轨距加宽不相等时,应在正矢递减范围内,从较大轨距加宽向较小轨距加宽均匀递减。
三、两曲线轨距加宽按1‰递减终点间的直线长度,应不短于10m。不足10m时:如直线部分的两轨距加宽相等,则直线部分保留相等的加宽;如不相等,则直线部分从较大轨距加宽向较小轨距加宽均匀递减。
在困难条件下,站线上的曲线轨距加宽允许按2‰递减。
四、特殊条件下的轨距加宽递减,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第3.7.6条 要做好曲线养护维修,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保持曲线的稳定状态。要注意控制曲线两端的直线位置和方向,保持曲线与直线正常连结和曲线位置正确;要有计划地用绳正法拨正曲线,整治曲线两端“鹅头”和钢轨接头“支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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