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与设计是实施低碳照明的重要保障.doc(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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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JGJ/T 163-2008)[8]
城市夜景照明评价指标: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景观元素的照明评价指标采取亮度或与照度相结合的方式。步道和广场等室外公共空间的照明评价指标采用地面水平照度(简称地面照度)和距地面1.5m处半柱面照度。
广告与标识照明的评价:不同环境区域、不同面积的广告与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外投光广告与标识照明的照度均匀度U1(Lmin/Lmax)宜为0.6~0.8;广告与标识采用外投光照明时,应控制投射范围,散射到广告与标识外的溢散光不应超过20%;应限制广告与标识照明对周边环境的光污染,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0.2条的规定。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CJJ/T 163 - 2008)为行业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应运而生的新的技术标准。新的标准借鉴国内外夜景照明的研究成果,使我国的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靠拢。根据不同城市规模及环境区域提出建筑物泛光照明的照度和亮度标准值。
建筑物立面夜景照明采用功率密度值作为照明节能的评价指标。对建筑物立面夜景照明功率密度值最大值进行了的规定。
2.5 《室外作业场所照明设计标准》(GB50582-2010)
标准中规定建筑照明评价指标: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照度均匀度、显色指数、统一眩光值。
该标准主要是根据我国目前室外作业场地照明的发展以及对照明现状所进行的重点调查和实践经验,并参考现行的国际和一些发达国家的相关照明标准经过分析、研究和验证后制订的。它包括了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的数量指标(照度)、质量指标(光源颜色、均匀度、眩光限制等)、各类场所(机场、铁路站场、港口码头、造修船厂、石油化工工厂、加油站、发电厂、变电站、动力和热力工厂、建筑工地、停车场、供水和污水处理厂等)的照明要求、照明节能措施、照明配电及控制以及有利于执行的照明维护与管理内容。依据充分,技术内容准确可靠,切实可行。
该标准填补了我国室外作业场所照明标准的空白,其内容和技术水平达到了国际同类标准的水平。
2.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该规范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标准体系,不仅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质量验收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要求,也为落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手段,对强化建筑节能管理,保障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实现建筑节能的目标和要求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既适应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也是建筑节能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规范体系,从根本上提升建筑节能方面设计的执行率。该规范第十二章给出了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依据。
3 实施低碳照明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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