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对纳粹罪行的审判与德国反省历史的自觉意(3)

时间:2025-04-22

Westdeutschland.In:Klaus Marxen/Koichi Miyazawa/Gerhard Werle(Hrsg.):Der Umgang mit Kriegs-und Besatzungsunrecht in Japan und

Deutschland,Berlin Verlag 2001,S.140.)

面对政治、军事、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崩溃和灾难性的战争后果,战后初期,大部分德国人实际上处于一种精神休克状态,他们对纳粹制度的认识和反省首先采取了一种冷漠和麻木的态度,盟国军事管制当局对德国人进行的大规模政治审查、人员身份鉴定和甄别更加重了这一消极情绪。德国人对纽伦堡审判中揭露的纳粹罪行虽然感到震惊,但德国公众普遍认为这是“胜利者的审判”,同时反对各国舆论对德国人“集体过错”的指责。

纽伦堡审判和盟国管制委员会法第10条在国际法上有两个突破,第一,不采用各国普遍实行的“法不溯及既往(Rückwirkungsverbot)”原则,提出了危害人类罪这一新罪名;第二,发动战争是严重的国际罪行,不仅有关国家而且有关个人也应受到法律惩处。纽伦堡审判向战后西德司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注:1945年至1949年联邦德国成立前的西德法庭(westdeutsche Gerichte),是指在西部占领区内,在盟国占领当局领导下由德国人组成的各级法庭,它有别于由盟国成员组成的执行纽伦堡审判及其连续诉讼的国际军事法庭。)由于战后西德司法留用了相当多的纳粹政权司法人员,而且战后对纳粹罪犯进行的刑事追诉(Strafverfolgung)又由德国司法机构执行,因此对纳粹罪犯的追究遭遇巨大的内部阻力。在执行审判的过程中,西德司法对在纽伦堡审判中确立的审判原则提出异议。部分西德法庭甚至拒绝执行盟国管制委员会法第10条,理由是该法律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但是,西德司法界也出现了接受和赞同纽伦堡审判原则的声音,理由是习惯法及自然法意义上的反人类罪行应当受到惩罚。意见分歧导致西德法庭在执行盟国管制委员会法第10条时出现了混乱,无所适从和相互矛盾的现象甚至出现在同一个法院里。但是纽伦堡审判和由德国人进行的刑事追诉,迫使西德司法界直面纳粹罪行,进行自省和反思,特别是从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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