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智能化质量手册(19)
时间: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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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基础设施
行政人事部归口管理基础设施。 6.3.1 确定
各部门负责识别并确定必要的设施,包括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过程设备(硬件和软件)以及支持性服务,为产品能满足要求创造条件。 6.3.2 提供
各部门根据公司质量目标和实际的需要,提出基础设施申请要求,
经行政人事部汇总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予以提供。 6.3.3 维护 6.3.3.1 设备、仪器
使用部门负责设备仪器的维护保养,具体按《基础设施和工作环
境控制程序》执行。 6.3.3.2 其他设施
行政人事部负责其他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处于完好状
态。 6.4 工作环境
6.4.1 公司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为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提供保障。 6.4.2 在公司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对产品满足要求的影响,由行政人事
部确定办公工作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等。在产品实现的其他过程中,按职能分工,由工程部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的要求加以规定,并确保达到规定的要求。
6.4.3 行政人事部负责办公环境的管理工作,建立一个整洁良好的施工环境;
其他部门要以“全员参与”为原则,建立一个有利实现质量方针、目标的工作环境。
具体按《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执行。 支持文件: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