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股计划方案书(实例版)(9)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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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企业管理
公司盈余是指当年实现利润在扣除规定税费之后的剩余部分,盈余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提取公益金;
5、普通股和劳动股红利、劳动股分红的基金来源从工资奖励结余和公司盈余中提取。
6、职工留用集体股所分红利由职工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按其章程确定方案。
7、以上3、4、5项提取比例和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8、公司无盈利时,不得派息分红
第二十九条 公司分派股利可采取以下形式
1、现金股利;
2、股票股利。
第三十条 亏损及弥补
1、全要素股权-利润共享制运行四年来,公司盈余公积金已达------万元;
2、公积金首先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按以下顺序抵补亏损:
A、公积金;B、不足部分由职工集体资产股,普通股与劳动股分摊;C、劳动股负亏责任以上年劳动分红为限。
3、盈余公积金金额超过注册资本25%以上部分,可以公司原有股东股份比例配发新股。
第九章 结业、终止和破产清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宣告结业、终止或破产清算时,按国家有关法律,履行下列法定手续:
1、成立清算组织;
2、确定清算程序;
3、清算结束后,提出清算报告,注销工商登记,结清应纳税款,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享有完整的经营自主权。
第三十三条 公司按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养老、待业、医疗制度保险。
第三十四条原长沙民族乐器厂的债权、债务,对外签署的经济合同、合资协议一律由公司承续。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章程未述及的股份制企业有关规定,一律按国家体改委颁发的股份制规范意见办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订权和解释权属公司股东大会。
四川省涪陵市全要素股权-利润共享制公司示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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