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股计划方案书(实例版)(8)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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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应将会议资料提前一周送达董事。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会议决议方能生效,当正反意见票数相等时,董事长可多投一票。董事会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名,签字后的决议立即生效。董事会记录,应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核。
第二十条 董事长职权
1、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当正反意见票数相等时,享有两票权;
3、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签署公司股权证书和其他重要文件。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不能兼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员工的利益,监事会设主任1人。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职权
1、监事会主任可列席董事会议;
2、有权检查公司资产状况;
3、有权检查公司资产状况,查阅帐薄和会议资料;
4、必要时,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行使以上职权时,可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可视业务需要聘用若干名副经理,聘用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员,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任,也可出任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职权
1、执行董事会决议,结董事会负责;
2、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全面责任;
3、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处理重大经营业务活动,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4、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与盈余分配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实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按每一会计年度,在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向董事会报送完整的年度会计报表,上述资料摘要可同时提供股东查阅或复制。
第二十七条 公司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文件,应定期向所属税务分局及行业管理部门呈报。 第二十八条 公司盈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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