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股计划方案书(实例版)(1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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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企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对如第二十一条二、三、四项和其他需要作出特别决议的股东会议必须有代表股份总数2/3以上的股东参加,通过决议票数应占到会股东总票数的2/3以上;
第二十六条 如出席会议的股东达不到上述法定数额,会议可延期举行,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延期召开的股东会议视为达到法定数额,如有1/2票数同意,即可通过普通决议;2/3票数可通过特别决议。
第四章 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为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决定召开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并向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
二、审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三、确定公司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听取并审查经理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减股本,扩大股份认购范围、方向,股票交易方式及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七、制定发行公司债务的方案和公司债券政策;决定公司重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八、决定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和招聘、报酬和支付办法;
九、对集体企业按城镇集体企业条例第三十三条四项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选举或招聘产生经理,并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职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十、提出公司破产申请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董事不得在公司外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董事会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2/3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3棗7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
二、检查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签署公司股票;
四、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议;
二、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草案;
三、提出公司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提出公司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五、提出副职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人选,任免中层行政管理人员;
六、决定公司劳动组合及对职工的奖励和处分,直至建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开除违纪职工或辞退不合格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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