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6)
时间:202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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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方案
(一)、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40号文核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采用对法人投资者网下配售和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2、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3、发行数量:187,700万股 4、每股面值:1.00元
5、发行前每股收益:0.264元/股
6、发行后每股收益(全面摊薄):0.224元/股 7、发行后总股本:125.12亿股
8、发行对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股东帐户登记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参与网下配售的法人投资者还须符合本招股意向书的有关规定。
9、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区间将通过预路演的价格发现机制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下限将高于每股帐面净资产值。
预路演结束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协商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区间。法人投资者在该价格区间内申报申购价格和股数,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法人投资者网下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10、 回拨机制
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超额认购倍数和网下对法人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是否将部分原拟在网下配售的股票回拨到网上,出售给参与上网申购的投资者。回拨机制的原则和办法将在上网定价发行公告中公布。
11、 承销方式
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2、 承销期
自发行正式开始起90天。
13、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0年11月6日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投资者申购报价提示性公告》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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