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简答题(7)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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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宪法简答题
答:宪法正文的总则与宪法序言之间的区别明显:(1)从法律效力的作用上看,序言虽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效力的作用方式不完全相同,有的序言如目的性序言和序言中的史实记载部分,就不具有规范性的效力和作用,而总则中的内容一般都有规范性效力,可以或者应该予以具体适用;(2)在宪法文本中同时规定序言和总则(总纲)的情况也不鲜见,如瑞士宪法、中国宪法等;(3)从排列方式上看,总则是法律正文的主要内容之一,而序言则是独立于正文之外的一部分。
3.谈谈宪法序言的功能。
答:宪法序言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宪法序言是国家的宣言书,它不仅宣告一国民主政治的建立,而且宣布该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原则和精神。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而宪法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确认,往往首见于序言之中。当然,各国宪法序言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确认方式并不完全一样,有些国家宪法将人权宣言之类的政治文件载入宪法之中,直接构成宪法的序言,有些国家的宪法序言则直接规定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等等,以指导宪法全文。
(2)宪法序言是国家的总纲领,它明确规定一国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从而有利于组织动员全国人民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世界各国的宪法序言中,有的直接表现为纲领性序言,有的综合性序言中含有纲领性条款,这些条款具体表述了一国一定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方向。虽然这一部分内容不具有规范性效力,但它体现了一国宪法的整体精神,对该国人民具有号召和鼓舞作用以及方向性的指导作用。
(3)宪法序言规定一国的基本原则,对具体宪法规范、普通法律原则和规范的制定及其实施具有指导作用。在各国宪法中,以宪法序言方式规定基本原则的为数不少。由于宪法序言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位居篇首,统领全文,因而无疑是宪法分则内容的纲目,也是其他部门立法的基础,因此,对一国的执法、司法活动和法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论述题
试述宪法典的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
答:宪法典的结构可分为形式结构与内容结构。
(1)宪法典的形式结构是指构筑一国成文宪法典的各个要素的外部组合,具体包括宪法典的体例和宪法典的格式两个方面。宪法典的体例是指构筑宪法典的全部条文,划分为大小不同、层次各异的部分,分别由相应的文字符号排列而成的形式结构。这些文字符号有篇、章、节、条、款、项、目等等。宪法典的格式是指宪法典的整体布局。具体是指由名称、目录、序言、正文(总则、分则、附则)、附件以及制定机构、制定时间和公布令等等所组成的形式结构。
(2)宪法典的内容结构是指宪法典的整体内容,由于调整对象的性质和调整方式不同,因而划分为若干部分,并由此形成的有机组合和有序排列。宪法典的内容根据调整对象的性质不同,可划分为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权限和活动原则等等;按照对象的调整方式不同,可以划分为目的性条款、纲领性条款、基本原则条款、规则模式条款、效力条款、修订条款和过渡性条款等等。
第六章/同步练习/简答题
1.简述各国为保障宪法规范的最高性地位而采取的具体措施。
答:为了保障宪法规范的最高性地位,各国普遍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实行严格而复杂的宪法修改程序。为了防止对宪法的轻易修改,各国宪法普遍规定了严格的修宪程序,并对修宪权的行使及其界限作了明确规定,因为修宪权的滥用是宪法规范最高性价值的最大威胁,必须严加限制。(2)建立权力分立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