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简答题(2)

发布时间:2021-06-06

综合宪法简答题

没有现实针对性,就不能促进社会现实的发展。因此书面宪法必须来源于现实。二是书面宪法制定后必须切实贯彻执行,必须实实在在地调整各种现实社会关系,否则,再好的宪法也等于一纸空文。

论述题

试述宪法与其他法律相区别的基本特征。

答:宪法与其他法律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都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但宪法又有自身的基本特征:

(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宪法在法律上的特征。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三方面的因素:①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因而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②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具体来说即宪法不仅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而且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③在制定和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一般说来,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的特别成立的,而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其次,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绝大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行。

(2)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从历史上看,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和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同样,社会主义宪法也是在反对资产阶级的过程中,无产阶级对已经取得的权利进行确认的结果。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宪法的内容可以分为两大块: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而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3)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民主事实密不可分,是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出现而产生出来的。 社会主义宪法也是如此。马克思明确提出“工人阶级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从巴黎公社到苏联宪法,再到东欧和亚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宪运动,都可以看出,无产阶级民主事实是社会主义宪法的前提条件。因此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

第二章/同步练习/简答题

1.简述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

答:近代宪法主要有以下特点:(1)确立了主权在民的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流;(2)强调公民的自由权利,具有自由主义色彩;(3)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治法的特色;(4)成文宪法形式被普遍采用;(5)宪法基本上仍然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现象,局限于西方文化圈。

2.简述英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答:17世纪上半叶,英国的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逐渐取代封建经济关系,作为一个阶级的资产阶级已经形成,并于1640年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英国宪法就是在这一革命过程中产生的。而英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决定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妥协性特点,并由此导致英国宪法产生如下特点:英国宪法是在革命过程中逐渐产生的,是由一系列宪法性文件累积而成,在形式上表现为不成文宪法;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致使封建王权的形式得以保留下来;有些旧的法律也成为了新宪法的组成部分;不具备根本法的形式特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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