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票证作业规程(17)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6.3.1 项目单位负责人是指项目所在单位的负责人。
6.3.2 作业单位负责人是指现场作业单位的负责人。
6.3.3 吊装人员是指从事吊装机械操作的人员。
6.3.4 作业人员是指除吊装人员以外的协助作业的人员。 7 《吊装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1 《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7.2 《吊安全作业证》由项目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项目所在单位、作业单位应
共同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吊装安全作业证》内。办证人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的项
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并报项目单位负责人、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送设备部门审批。
7.3 项目负责人持《吊装安全作业证》到现场,对吊装指挥、吊装人员、作业人员和监护
人进行安全教育,交代安全注意事项,会同吊装指挥检查作业安全措施、物质落实情况,
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后,在吊装作业证上签字,最后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给吊装指挥、
吊装人员,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7.4 《吊装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5 《吊装安全作业证》一式叁份,项目负责人、吊装人员、吊装指挥各一份,由项目所
在单位负责存档。
7.6 《吊装安全作业证》中所列人员应与现场人员一致,当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办理签字
手续,进行相关事宜的交接。
7.7 对本标准5.2条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按5.2条的规定报批。
7.8 《吊装安全作业证》规定时间内作业未完成的,应重新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7.9 遇相关人员开会、休息、夜间作业及其它特殊原因,作业票证的签发必须请示相对应
的人员并经批准同意后,其它人员方可代替。
8吊装作业审批
8.1 吊装物体小于10吨
8.2吊装物体大于等于10吨
下一篇:2010年湖南法检考试行测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