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竞聘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
时间:2025-01-11
时间:2025-01-11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中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或被聘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3年以上;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中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没有被聘任到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上的被聘中小学高级教师。
(2)竞聘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即职称过渡前的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且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中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或被聘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6年以上;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中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或被聘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3年以上;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小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没有被聘任到专业技术八、九级岗位上的被聘中小学一级教师。
(3)竞聘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即职称过渡前的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身体条件,且近三年(不足三年的被聘初级职务以来)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中小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或被聘中小学二级教师满3年以上;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中小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没有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