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竞聘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5-01-11
时间:2025-01-11
孟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竞聘
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孟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竞聘岗位任职条件
(一)管理岗位聘用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2012、2013、2014三年)。
3、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能力、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
(1)竞聘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位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副高)任职资格,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且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在六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或被聘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6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