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3)

发布时间:2021-06-05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为主要任务,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重要契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县、进位赶超的宏伟目标。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

——注重做大总量与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统一。发展不足、经济总量较小仍然是我县当前的主要矛盾,尽快做大经济总量、实现进位赶超是“十二五”时期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在做大总量与转变方式的有机统一中赢得主动、抢占先机。 ——注重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有机统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县最大的品牌和竞争优势。要坚持在保护生态中加快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中建设生态文明,积极探索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新模式,力争把浮梁建设成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

——坚持扩大内需与对外开放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着力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同时,坚定不移实施大开放主战略,大力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促进经济增长协调发展。

——注重深化改革与和谐稳定有机统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即是改革攻坚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既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又要正确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社会可承受程度,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以稳定促改革,以改革促和谐。

——注重加快发展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更好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四节 主要目标

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县发展趋势和条件,“十二五”时期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性进展。主要目标是:

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到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08亿元,年均增长12%;财政总收入10亿元,年均增长15%;规模工业增加值60亿元,年均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5亿元,年均增长15%。

经济结构继续优化。到2015年,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调整为12:55:3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0%以上。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非农就业比重达到60%左右。服务业水平大幅度提升,所有制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进一步改善。

经济增长质量明显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一五”期末降低20%。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提高。 统筹城乡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布局合理,城镇功能全面提升,重点镇、区域中心镇等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增强。到2015年,城镇人口达14万人,其中,县城人口6万人以上,城镇化率达4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取得明显实效。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建设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交通体系、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防洪减灾和开发利用相结合的水利保障体系、优质高效的信息化服务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生活需要。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教育全面发展,初中入学率98%,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9.8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5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1.5张,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率、基本医疗保险率、失业保险覆盖率、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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