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14)

发布时间:2021-06-05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立起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到2015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提高学前三年教育。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到2015年,全县“普九”人口覆盖率达100%,初中入学率达98%,初中三年保留率达97%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解决好留守孩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关心和重视特殊教育,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高质量的均衡发展。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和改造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重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实施好校安工程项目和浮梁特殊学校新建项目,启动农村边远艰苦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加快教学配套用房建设,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规划建设容纳学前、小学、初中、普高、职高教育相对集中的县城教育园区。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支持省级重点高中县一中建设,整合全县普高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普通中学办学效益。到2010年,高中毛入学率达到80%,全县高中阶段在校生达到7000人左右,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并在录取国家重点大学有重大突破。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农科教结合工程。一是办好县高级职业中学,要根据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面向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理设置专业及培训项目,增强就业适应性,巩固提高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水平。二是启动实施职教、成教资源整合,增强县职教中心的综合能力,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和设施共用,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训规模,形成规模优势。三是实施农科教结合工程,各乡(镇)、村要积极利用当地中小学信息化资源和师资、设施,充分发挥普通学校、成人学校、广播电视教育、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的作用,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求的教育培训网络,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拓展职业培训范围,增强职业培训的实用性。到2015年,完成职工岗位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各类专业培训2万人次的任务。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放宽非义务教育的准入条件,使民办教育占整个教育的比重明显上升。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校长选聘制、职级制和校长负责制,实施教师全员聘用制。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提高均衡招生比例。执行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课程标准和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建立教师教育质量标准保障制度,切实提高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水平,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和大学生到农村任教。

第三节 促进文化事业建设

围绕基本确立“文化生态大县”的战略定位,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加大投入、健全网络、深化改革,创新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农村文化、文化市场管理、文物开发保护、广播电视事业取得新进展。

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加强集镇文化建设,积极挖掘和整理民俗文化、民间艺术资源,建设“一乡一品”农村特色文化;加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三馆”建设力度,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达到设施基本齐全,功能较好发挥的目的;巩固、重视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文化扶贫政策,充分发挥文化站、广播电视站等文化阵地的作用;重视少儿、老年文化事业,解决儿童文化生活贫乏问题,丰富老年文化生活。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进一步理顺和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加大文化执法力度,加强信息网络管理,维护合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文化环境,用健康、有益的文化占领文化阵地。

加大文物开发保护力度。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的文物工作方针,巩固文物普查成果,公布一批新的文物保护单位,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普及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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