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17)

发布时间:2021-06-05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旅游景区为重点,实施封山育林140万亩,保护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100万亩等项目。到“十二五”末,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1%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200万立方。

建设国家生态县。加快国家生态县创建步伐,提升全县生态文明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高度融合。到2015年,使80%的乡镇达到全国生态乡镇,60%的行政村达到国家级生态村,各项生态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县标准,并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

建设自然保护区。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保护和管理机制,重点建设国家级瑶里森林公园、省级“黄字号”黑麂自然保护区,加大金竹山黑熊、王港云豹二个野生动物保护区工作。到2015年,使我县自然保护区(小区)总量达到25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县级6个;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90万亩,占国土面积的20%以上。

建设小流域生态小区。发挥浮梁山川秀美的优势,启动各具特色的生态系统建设项目。以东河、南河、西河、北河等源头及部分支流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批集水源与动植物保护,鱼类保护与养殖,水利与景观设施建设融为一体的生态小区。到2015年,小流域生态小区达200个以上。

加强水土治理。进一步保护好水资源,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饶河(昌江)源头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综合调控和工程设施建设、源头水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饮用水保护区水污染预警应急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大东河等流域治理力度,确保昌江河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Ⅱ类水质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在水源保护区内,继续实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政策,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好水生生物。 维护生物多样性。规范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聚集、收集、驯养、繁殖、科研等活动。重点提高生物资源管理,对红豆杉、银杏等濒临灭绝生物物种实行挂牌建档,对金竹山、瑶里、福港等地面积较大、数量较多的红豆杉要建立长效保护措施,为我县生物物种长效管理打下基础。对已经产生危害的豚草等外来物种要加大灭杀力度,每年进行大规模有效地灭杀行动,大幅度减少豚草存活面积。

第二节 强化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推行清洁生产、清洁建设、清洁消费,从固体、液体和气体各方面减少污染源。提高空气质量,全县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着力改善昌江及其四大支流流域内环境质量。

工业污染治理。继续坚持“以新带老”原则,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好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污口的规范整治,逐步实现排污口在线监测,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管理规范化、监控自动化、运营市场化”的“三化”管理机制,实行“环保部门、新闻媒体、综合部门”联合行动的“三位一体”执法运作模式,大力营造环保执法氛围,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产品,巩固和扩大达标排放的成果。

加强危险物和生活垃圾治理。实行危险废物集中控制,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做好固体废弃物处理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综合利用,安全处置医疗垃圾、放射性废物和危险废弃物。到2015年,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理;建设高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提高生活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处置率达到80%左右。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禁止使用高残留、难降解农药,提高秸杆和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鼓励施用有机肥,实行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减少化肥、农药和各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量,减轻农村面源污染。

水污染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突出做好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污染防治。加大污染处理力度,严格工业废水处理和排放管理,逐步实现城镇雨污分流,逐步实现全县工业污水、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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