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12)

发布时间:2021-06-05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行业协会建设。

完善抵押担保体系。重点配合落实政府资金、银行资金、民间资本合理组合形成的市、县(区)两级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第四节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完善土地、技术和资源市场。以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为目的,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交易和征地行为,建立技术和各类资源市场,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实现劳动力在城乡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合理有序流动,改革就业管理制度,取消一切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歧视性规定。

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大力培育发展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支持中介服务机构整合、重组、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进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改革和发展,引进和培育一批行业协会,积极探索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有效机制。

健全市场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坚决制止各类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设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五节 深化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建设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界定县乡政府的事权,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 加强财源建设。强化税收征管,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税源管理,增加财政收入;加强政府非税性收入管理,规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管理。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地方中小金融企业,吸引更多股份制和外资金融机构到我县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章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加快推进贸易国际化

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举,以“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为导向,实现开放型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第一节 加强区域合作

加强对接与合作。全面对接长珠闽,尤其要紧紧抓住泛珠三角“9+2”合作的机遇,充分发挥我县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更多地吸纳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和投资转移,使我县真正成为有效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开放前沿。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与沪、汉、宁、浙、闽等地市的经济联合与协作,争取他们来我县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

拓宽合作领域。以落实合作项目为切入点,消除行政壁垒,降低门槛,扩大基础设施、能源、经贸、劳务、金融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加快融入国际、国内一体化市场。

第二节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改善引资结构。以“一园三基地”为载体,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国内外投资主体和战略投资者,充分发挥政策、土地、资源、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吸引县外资本、技术及各类要素进入我县。加快“一园三基地”的工业产业群建设与发展,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投资强度。在向沿海发达地区和港台招商的同时,加强对世界500强、国内大公司、大财团的招商。积极参与全省对外招商活动,加大招商引企小分队建设,加大招商推介会的力度。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等国外优惠贷款,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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