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问题研究(12)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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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引言
医保管理机构间的矛盾"13。刘元胜主张:为医疗保障公平性的实现要在提高报销比例的同时降低其起付线;当前医疗保险给付制度实行的是“后付制”,这使给付流程变得繁琐,使管理成本大大增加,医疗费用控制也变得困难,还易造成“穷人缴费、富人受益”的不公平局面14。唐丽萍则认为:应提高医保定点医院的认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制度规范其医疗行为,我们要从降低成本来控制资金的浪费,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临。我国目前还不可能实行全国统一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此问题学者的观点也有不同。丁敬芳、陈文等人认为,应允许我国各地区在保障水平、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一刀切"政策是不合理的埔。许琳和张晖则认为:我国应该尽快出台统一的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提高统筹的层次;统筹层次低是不利于抵御疾病风险的,目前一些县级市的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应参保人员只有万人,而实际中参保人员就更少了,这样就很难发挥分散风险的作用;在如今人口流动频繁的状况下,如果仍以户籍作为参保的区分标准,不但不利于人口的流动,还会造成管理成本的增加17。林坤认为:在改革中,未来必须建立覆盖全民、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及避免因体制遗留问题造成的利益分化和冲突,使全体人民的基本健康权益得到保证埔。徐恒秋认为:国家应通过采取激励措施以及配合行政手段来引导有剩余能力的中产阶级家庭和一些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社会团体参加到补充医疗保险中,以解决多元化阶层不同的医疗保障需求憎。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改革的历史过程体现在政府所承担的责任变化上,政府一般有三种选择,一种是直接提供医疗服务以及医疗保障:第二种是为医保制度和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第三种就是前两种的融合。顾听认为:中国二十多年来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市场化推进中的政府职能缺失:一方面,之前的改革中政府没能有效得推动医保的全民覆盖,也导致了医疗费用分担中的很大不公;此外,政府和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政府没有有效行使其第三方职能,也未能代表参保患者对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世界各国或地区的实践中,并不能证明市场化是不适用于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发展的,所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并不是要放弃市场化,而是要转变为有监管的市场化∞。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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