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时间:2025-07-15
时间:2025-07-15
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召开本地区产品质量突发应急事件的专题会议,督
促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所在地人民政府
对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5)负责统一领导、全面指挥、协调、部署和组织相应
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制定有效对策,对所需的资源进行总体协调和保障;
(6)协调和组织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
培训工作等具体工作。
(7)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所在地党委、政府报告
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向相关部门通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8)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所在地人
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任务。
2.2日常办事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设立应急指
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产品质量监督、食品生产
监管、稽查执法、行政管理、政策法规等内设机构组成。成立
地方各级应急办应将负责人、组成人员及联系电话、传真、手
机等报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其主要职责:
(1)具体负责贯彻落实的应急处置的各项部署,履行应
急值守、信息汇总报送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承办应急处置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
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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