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14)

发布时间:2021-06-05

对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村庄原有建设用地,其用地不得突破宅基地面积标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应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2、基础设施用地。优先确保交通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努力构筑“安全、便捷、高效、生态、多元”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城区道路建设进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规划建设公共停车系统,引导城市形成合理的道路交通网络。完备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燃气设施。大力发展园林与绿地的建设项目。预计2011年交通运输用地11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公顷。

3、产业发展用地。预计安排工矿仓储用地320公顷,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规范项目准入条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园区健康有序发展。工业用地供地标准严格按照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执行。项目入园条件:投资强度每亩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50万元。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投资强度指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投资强度的认定由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投资方提供的项目计划书和投资协议中的固定资产投入明细进行审查,对土地使用权外的固定资产投资作市场估价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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