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事指南(6)
发布时间:2021-06-12
发布时间:2021-06-12
收费标准:变更登记费人民币100元,营业执照工本费10元,过塑15元。增加注册资本的,对增加部分参照设立登记标准收取登记费。
办公地点:济南市黑虎泉北路187号济南市行政审批中心工商局5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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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
事项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申报材料:
1、名称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适用于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3)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
(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2、负责人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适用于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3、经营(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适用于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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