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事指南(4)
发布时间:2021-06-12
发布时间:2021-06-12
收费标准: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营业执照工本费10元,过塑15元,镜框20元。
办公地点:济南市黑虎泉北路187号济南市行政审批中心工商局5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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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事项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隶属公司章程
4、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7、前置审批文件
规范要求: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上述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相应中文译本。
4、第2 项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
5、第5项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第7项仅适用于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办理程序:申请――审查――受理―――决定――发照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分公司设立登记费300元,执照工本费10元,营业执照过塑15元,营业执照镜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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