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事指南(10)
发布时间:2021-06-12
发布时间:2021-06-12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事项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他相关文件
规范要求: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 项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公司。
5、第3 项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并应注明注销原因。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办理程序:申请--审查――受理――决定――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公地点:济南市黑虎泉北路187号济南市行政审批中心工商局5号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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