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有限公司文件管理制度(4)
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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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文的范围
1、 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知、决定、决议、请示、
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 公司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 公布公司规章制度;
2) 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公司文件;
3) 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 公布公司性的重大开发、项目、经营管理、政治工作、
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 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 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 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
2) 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公司重大开发项目、人事劳资、物资
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等事宜。
(四) 在公司日常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
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
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
主管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
发布。
(五) 凡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
文,不备查考,可以简写名义用《工作简讯》发布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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