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弥律仪要略增注(3)
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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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弥律仪要略增注
发。即令禀受。由梵行无亏。次乃方许登坛受具。坛即戒场。此场僧共秉法羯磨而成。若非此场。戒无由得。具是具足。谓受比丘二百五十大戒。即便具足涅槃妙因。亦名近圆。圆即圆寂。谓此大戒。与涅槃相去不远矣。今名为沙弥而本所受戒者。此谓推本得名。由本受十戒。今得沙弥名。名既因本。故当习学谨持。而不学不持。由二种人。一愚。二狂。愚无慧目。不鉴是非。故于诸戒相。茫乎不知。狂妄邪见。不循位次。故于如来圣制。忽而不学。便拟躐等者。躐跨越也。等级也。学记云。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等也。若不循位次。便欲跨越前进。正所谓朝得圆颅。暮躐大僧之上是也。斯由狂见。不识法相戒品之次序。故其妄拟跨越。欲齐先哲。如百喻经云。昔有愚人。见他富家三重楼阁高广严丽。即唤木匠。令造最上第三层屋。匠言。何有不作最下。能造第二。不造第二。能造第三。愚人固言。我不用下二。必为我作上屋。时人闻知。便生怪笑。譬如四辈弟子。不勤修敬三尊。懒惰懈怠。欲求道果。不欲下三果。唯欲得第四无生果。亦为时人之所笑。如彼愚人。等无有异。若不依三乘次第。先学大乘。亦复如是。佛藏经云。不先学小乘。后学大乘者。非佛弟子。今不学沙弥。欲得具戒。不持净戒。欲得顿悟。如彼愚人。何有异哉。罔意高远亦可慨者。昏昧无知曰罔意。妄齐先哲曰高远。原高是指比丘。远即指菩萨。慨是伤叹之辞。又高远亦佛祖所证之地。由狂忽学。故失慧明。由失慧明。故无所知。由无所知。故不识教行理果。三学之次第。妄跨高远。拟齐佛祖。诚可伤愍。故云亦可慨矣。
因取十戒。略解数语。
略而非广。故曰数语。
使蒙学知所向方。
初入道者。故曰蒙学。由慨狂愚罔谙戒法。故于沙弥律仪经中录取十戒。略为解释。诲彼未闻。离无知苦。俾初入道者。有所措心。故曰向方。论云。三恶烧燃。驼驴重楚。饿鬼饥渴。不名为苦。痴暗无闻。不识方向。乃名为苦是也。
好心出家者。切意遵行。慎勿违犯。
不为王力所逼。不为邪求活命。不为避懒偷安。不为负债逃难。本为希求正法。以信故而入法门。是曰好心出家。若为脱离生死。受持禁戒。故能切意遵守奉行。戒是越苦海之浮囊。庄严法身之璎珞。故须谨慎。勿使毫 所亏犯也。
然后近为比丘戒之阶梯。远为菩萨戒之根本。
然后。由下之上也。谓十戒为比丘阶梯。菩萨根本。犹三级重楼。故曰阶梯。如多罗树头。故曰根本。沙弥邻次比丘。名之曰近。尚隔具足。名之曰远。初阶若毁。次步难登。根本一亏。枝叶华果。悉皆堕落。故经云。若破五戒中重戒。还受五戒。乃至菩萨戒。无有是处。若破十戒中重戒。还受十戒。比丘戒。菩萨戒。亦无有是处。
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庶几成就圣道。不负出家之志矣。
庶几是近可之辞。由戒净故。定性现前。则有无漏慧发。以慧惟求。断诸惑障。复本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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